新疆获准发行55亿地方债券
新华网乌鲁木齐电 新疆将获准发行55亿元的地方政府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全区农村公路建设,廉租房建设,学校和医院的抗震加固预算等。
据新疆财政厅介绍,这55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是国务院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申请,统筹考虑新疆实际需求和偿债能力等情况后批准发行,期限为3年。债券发行后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民生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全区农村公路建设、廉租房建设、学校和医院的抗震加固预算、喀什老城区改造等。
据了解,自建国以来,我国一直以发行国债为主,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尚属首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由财政部代理,发行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而此次中央政府共计代发200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
地方政府债券是指有财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及地方公共机构发行的债券。一般是以当地政府的税收能力作为还本付息的担保,主要用于交通,通讯,住宅,教育,医院和污水处理系统等地方性公共设施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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